日期:2023-02-08
来源:东台年鉴
【建置沿革】
清乾隆三十三年(1768),析泰州东北九场(即原淮南中十场,当时小海场已并入丁溪场)四乡(溱潼、时堰、南芗、西北)置东台县,属扬州府。民国元年(1912),废府厅州制,实行省县二级制,直隶江苏省。民国三(1914),江苏省分为金陵、苏常、沪海、淮扬、徐海五道,隶淮扬道。民国十六年(1927),废道复行省县二级制,再度直隶江苏省。民国二十二年(1933),改隶江苏省第八行政督察区(后改称泰州行政督察区),次年改隶盐城行政督察区。民国二十九年(1940),东台县抗日民主政府建立。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,历属通如靖泰临时行政区、苏北临时行政区、苏中行政区(二、四分区)、苏皖边区第一行政区、苏北泰州行政区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,1950年1月改属苏北盐城行政区(1953年1月起称江苏省盐城专区,1970年改称盐城地区,1983年2月改称盐城市)。1987年12月,国务院批准撤销东台县,设立省辖东台市,以原东台县行政区域作为东台市行政区域。1988年1月,江苏省发文,明确东台市仍由盐城市管理。至2021年末,未有变动。